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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10-12 16:13:57
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45号(关于进口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)
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(以下称中方)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食品安全委员会(以下称乌方)有关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,即日起,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乌兹别克斯坦鲜食西瓜进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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